推进“三不腐” 防止“灯下黑” 福建:18条举措强化全面从严治检 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印发《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全面从严治检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切实提升全面从严治检的综合效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共18条,从强化“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保障4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具体要求,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实施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严在平时、严在经常,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突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等铁规禁令,强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监督,把惩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三级检察院党组要坚持关口前移,深化源头治理,建立有效监督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常态长效机制。要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考责”体系。要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持续深化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四川理县: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作为“铁纪” 日前,通过四川省理县检察院开展的多元司法救助,因遭受家暴而离异的苗族妇女李某逐渐走出阴霾,她规划已久的“可食用玫瑰花收购项目”也顺利实施,生活终于回到正轨。提起这个案子,案件承办人张樟深有感触,“这起案件的办理,也是我院结合本地特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生动缩影。” 理县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部,藏、羌、回等各民族人口占该县总人口的80.5%,各族群众一衣带水,在“母亲河”杂谷脑河流域繁衍生息、交融汇聚。今年以来,理县检察院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鲜明提出,将“检察履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群众纪律的重要内容,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方式,坚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们坚决执行该项‘铁纪’,既是推动检察履职担当的需要,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建明表示,该院将进一步总结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准民族地区发展脉搏,踏准各族群众法治需求鼓点,与各族群众共唱民族团结进步“莎朗曲”(羌族舞曲),共跳民族繁荣发展“锅庄舞”(藏族舞蹈)。据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对27名藏、羌、苗等各民族的救助对象进行司法救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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