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不满十八岁的孩子,个头较高,圆圆的脸,长得很敦实,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但嘴角边的绒毛和他略有点怯怯的眼神告诉我,他还是一个孩子,可是同龄孩子应有的青春、阳光、稚气、充满希望,在他的脸上我却找不到一点点的影子。他漠然、迟钝、机械的回答着检察院同志的问话,就像在说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
因为他的监护人的缺席,我作为人民监督员被特邀听审,平生第一次坐在了看守所的提审室,第一次面对一个隔着铁窗的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翻开宗卷,案件并不复杂,该少年因为生活拮据,所以入室偷盗八千多元。而复杂的是他的经历:还在襁褓之中时,母亲生下了他后,没满月就扔下他走了,从此再也没有音讯,“母亲”这个概念对他是模糊的,父亲到处打工,一个人拉扯他长大。而他却在缺少关爱与管教中一步步滑向泥潭,可悲的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会渐渐走近罪恶的边缘。十四岁辍学,整日在街上游荡,十五岁因为偷盗,被送往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管教一年,十六岁到汽修厂当学徒,没有工资,每月只有150元的补贴。年关将近,他又忍不住翻进了孤寡老人的家里,春节还没结束就到了这里。
“衣服穿的够不够,生活上还好吧?”办案的王检察官关心地问道。
“好。”
“你爸爸来看过你没有?”谈话继续着。
“没有。”
“我们给你爸爸通过电话了,他很关心你的,只是你太伤他的心了,所以不愿意见你,他还恳请我们多帮帮你,你要接受教训,知道吗?”
“嗯”
……
这是笔录完后的对话,检察院的同志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和他谈起了家事。我也很好奇:难道小小年纪他的心就变得这样冷漠吗?我和他聊起了从小带他长大的奶奶,和被他入室偷盗的哪位孤寡老人情况,他总是听得多,说的少,只是看见他的双手不知所措地不停的搓动,让我看到他内心的纠结和愧疚。
“我知道你也想母亲,小时候也在被子里哭过,你也恨过母亲,在你的印象中只有一个母亲的概念。但是你的奶奶、你的爸爸为了你也倾尽了所有,你的两个姑姑也在关心着你,你身上穿的用的都是他们送的。他们只是不知道怎样来表达对你的又恨又爱,其实我们都知道你心里也苦……”我慢慢说着,他不再说话,但是我看到他的眼角有了点点的泪花。
走出看守所,我的心是沉重的,只有想起他的眼角的泪花,我才轻松一点。是的,男儿有泪不轻弹,有眼泪就有希望。我终于明白了检察官为什么邀请我来,作为县人大代表,我不止一次向社会各界提出了关爱留守孩子、关爱问题少年的呼吁和建议,而今天的听审更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一位教育工作者肩头担负的责任。
“王检察官,你今天可是让我看到了你作为一个母亲的另一面,我想象的提审是严肃而严厉的,但是你今天温柔得像孩子的妈妈。”我赞赏的笑着对同来的王检察官说。
“不,今天要感谢你,还是你们和孩子打交道多。对于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要求我们寓教于审,感化挽救,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针对这些我们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办公室(简称未检办)。我还看了很多心理书,工作需要嘛,书上说对未成年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待未成年人要有爱心、有耐心,我们还远远不够呢,这不,今儿专门请你这位专家来交流啊……”
说实话,专家我是谈不上的,我只是一名教育工作者,从教二十年了,每每看到那些流落街头的问题少年,我都痛心地感到学校的教育有局限性。学校、家庭、社会三者教育的融合,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而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在担任两年人民监督员的日子里,我看到了更多的正能量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模式。春风化雨的学校教育是心灵的滋润,而扬鞭催策的法律,更让每一位少年因敬畏之心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冬日的街上人来人往,走在返校的路上,我想起那次李检察官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时,学生踊跃上台发言的情景;我想起了今年夏天和人民检察官一道去学校走访曾经附条件不起诉的少年张某时,只见他满头大汗地从篮球场跑过来带者的满脸微笑;我想起上次检察院的特邀座谈会上,妇联、共青团、安监局、司法局、社区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热烈讨论……
孩子,让我、人民检察官、人民监督员牵起年少的你,加快脚步,向前,坚定地走去。
让太阳冲破阴霾,充满希望,散发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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