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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举报人不能靠防弹衣
编辑时间:2014/12/17

 日前独家获悉,湖南省新邵县基层纪检委员杨斐,由于频遭电话恐吓,已穿防弹衣一个多月。此前,杨斐曾向新邵县纪委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邵阳市、新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15日下午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对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12月15日《新京报》)

  杨斐作为质监站纪检员,实名向县纪委举报质监站站长涉嫌腐败,是履行监督职责,是职务行为,在其受到恐吓后,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但杨斐是否受到相应保护,出现了信息空白,相关方面没有澄清解释,新闻报道也没有提及,倒是杨斐穿防弹衣自保格外夺人眼球,也令人感到些许陌生,不免要问:举报人为何没有受到保护呢?

  据悉,杨斐所穿的防弹衣不是组织保护措施,而是他十年前在湖南省公安厅旁的军需用品店自行购买的,也就是说,杨斐实名举报其上级涉嫌腐败以后,基本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保护。

  举报贪腐得不到保护,不利于人们举报腐败,也不利于反腐。因为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角度而言,就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举报腐败,而希望有人举报腐败,就要降低举报腐败者的人身安全风险,形成对贪腐官员人人喊打的局面。在这个层面上,有必要建立一套保护举报人制度,不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实际操作层面。如果没有保护制度,举报贪腐的人身安全风险太高,谁还敢举报?除贪又如何能务尽?

  现实来看,杨斐作为纪检员履行监督职责都得不到保护,遑论自然人举报贪腐希望得到有关方面保护。举报人的安全风险极高此前的例证也不少。比如,李文娟举报贪腐被劳教;李国福举报张治安,反被张治安整死。正是因为举报腐败的风险太大,近年来举报腐败的人少了,一些贪官被发现,往往靠小偷、情妇。

  当下反腐败已经渐入佳境,约束权力也取得了初步成效,要乘胜追击,需要全民集体参与和发力,更需要体制内的官员敢于检举揭发其上级,但是,如果没有保护举报人的制度,举报贪腐——不论是平民举报,还是依法履职举报,都只能靠防弹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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