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江西抚州中院门口自焚 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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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澎湃新闻网报道称,据抚州市中院官网消息,19日上午,一男子在江西抚州中院门口自焚,随后被送医全力抢救。据称,自焚男子李某,59岁,抚州市东乡县人。11月12日,该男子到抚州中院口头反映其子1998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一事。法院工作人员及时接待,并向李某释明法律规定。抚州中院官网称,事情发生后,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查清事实。据称,这是继2010年9月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和2011年5月钱明奇自杀式爆炸事件后,抚州四年来发生的又一起访民自焚自爆事件。此事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网易有54148人参与讨论,共有跟帖评论4505条。部分网友认为法院针对此案量刑过重;少许网友认为百姓选择极端做法的原因值得深思;另有网友对法院经过16年后才重视此案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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