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严查贪污贿赂犯罪
查办7名厅局级干部
7日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报告中获悉,去年武汉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7名厅局级干部被查办。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污贿赂大案287人,县处级以上要案77人(含厅局级干部7人),大要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8.6%。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谢功卓、武昌区政府原区长胡勤华重大受贿案已移送审查起诉,还查办了洪山区政协原副主席邹春美贪污、受贿190万元案,市财政局原副巡视员杨德勤受贿150万元案,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受贿300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立案侦查发生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57人;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农村家园建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46人;征地拆迁、施工改造等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91人。东湖开发区院查办了左岭街彭李村原党支部书记程某贪污国家土地补偿款案;武昌区院查办了省水利系统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受贿窝案7件7人。
严肃查办发生在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原处长雷建国、执行庭原执行员冯延明等受贿案。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各类渎职侵权犯罪66人,同比上升40.4%,其中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28人,县处级以上干部9人。依法查办了武汉化工新区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导致国家拆迁补偿资金损失2.3亿元案;市水务集团有关工作人员在南太子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滥用职权、贪污窝案;社会保障系统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职工病退过程中滥用职权、受贿,导致国家养老金被骗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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