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金华磐安县的“中国磐安网”上,这几天挂出了一份官员任前公示。在这份《磐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上,公示了14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除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任职务、拟任职务之外,这份公示中多了一项内容:财产申报情况——包括四个部分:房产、车辆、收入、投资。按照浙江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官员任职期间,将财产公布于众的做法,曾在宁波的慈溪施行过;但干部任前公布财产情况,并将之与提拔任命捆绑,磐安的做法在浙江还是第一次。其亮点在于,如果干部拒绝公示建议将不予提拔。
财产公示并不是新鲜品。早在2009年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纪委就陆续把近千名官员的个人相关事项“晒”在了网上,在公示网站上可以看到市委书记的工资收入、各类奖金津贴等,还有各种理由收取的礼金,虽然显示的是“无”。随后,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也开展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等制度。遗憾的是,阿勒泰市在主导者突然病逝之后,财产公示随之暂停,而其他几个试点地区有的已悄无声息,有的则维持现状,再无新的进步。没有新的进步倒不是一件特别令人失望的事,能把改革保持好已殊为不易。搞改革本来就很艰难,需要改革者殚精竭虑。被誉为“中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第一人”的原阿勒泰市纪委书记吴伟平,为了开展财产申报经常“巡回演讲”,给各级党政干部亲自上课,路线遍及六县一区。然而天妒英才,财产公示改革才开启一年多,吴伟平书记便因病去世,年仅51岁。
改革就是要循序渐进,而绝不能循序渐“退”。对于那些改革好不容易开展起来却又偃旗息鼓的地方应进行扎实的调研,为什么改革会终止,改革是否遭遇了种种“潜流”,是什么样的“潜流”?又或许反思是否改革的时机不对,改革的火候把握得不好,等等。总之,无论是成功的改革还是折戟沉沙的改革均应加以调研,加以总结,举一反三。浙江磐安县的做法是拒绝公示建议便不予提拔,这相较于浙江慈溪当年的做法当然是一个进步。
改革自古艰难。令人欣喜的是,改革到底是越来越多,改革的试验到底是越来越“给力”了。前不久广东顺德规定,明年起凡拟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须先接受审计调查,并向公众公开家庭财产等信息。一是先审计,这是专业监督,别想报假信息蒙骗过关;二是大胆突破“体制内监督”,进行群众监督,再加上舆论监督,通过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让官场更阳光,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这既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带病提拔”,也是财产公示改革的又一个进步。
改革,需要一步一步地扎实前进。试验好的立即推广,试验不好的加以改进。多营造一点对改革、改革者有利的舆论,促使他们多一点改进,少一点改“退”。这样,改革的“正能量”一点一点地累加,趟过“深水区”便会增添许多力量,增添许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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