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省公安厅原副厅级干部黄桂生徇私枉法、受贿一案。
黄桂生,男,1955年出生,天津市人。省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桂生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明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人不受追诉,情节严重;2002年至2009年期间,其利用担任株洲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湘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在项目建设、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多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92.7万元,其中单独收受377.7万元,与其妻共同收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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