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房网提供职工举报场长贱卖土地
国营南滨农场地处三亚市崖城镇境内的南海之滨,与著名风景区南山寺、大小洞天相接,是海南省最大反季节瓜菜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地势平坦、冬暖如春,宜居宜业宜游。
“大伙实名举报场长非法出让土地,都是迫于生计实属无奈。”今年57岁的杨大安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原是南滨农场第10生产队前哨队的职工,后调入农场割胶辅导组任割胶辅导员,后又调入农场工会任职。2003年前后,农场领导将3000多亩国有划拨土地非法转让,部分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无地可种,无工可做,生活陷入困境。
王汉明今年60岁,原是广东汕头到海南农垦的知青,和杨大安一样,同是在南滨农场工作了40多年的老职工。他说,叶孙民从2000年至2008年担任场长期间,利用职权,低价出让大量土地给开发商建商品楼,从中谋取利益,跟随他的亲信也大发土地财。贫富悬殊严重,引发许多职工和群众的强烈不满。
2004年,杨大安和王汉明、彭华盛、袁垦斌、何宗照等100多名农场职工,开始实名举报原场长叶孙民等人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等,后来举报人减少为50人。他们反映的情况得到了海南省纪委、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曾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南滨农场进行调查。
场长贪腐
牵出继任场长及行贿者
2010年7月,海南省纪委对叶孙民等立案调查,牵出继任场长蒋廷芹的贪腐犯罪问题。同年8月,叶孙民、蒋廷芹被海南省纪委调查,随后被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处理。
案发前,叶孙民已于2008年9月调任海南农垦总局商务处任处长,案件属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范围。2011年年底,海口市检察院指定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侦办叶孙民等人系列贪腐窝案。
经查,叶孙民于2000年至2008年担任南滨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价非法转让大量土地给开发商建商品楼,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18.3万元人民币、40万港币。在办案期间,叶孙民检举他人受贿行为,且上交129.6万元赃款,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信息为河南群众监督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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