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您好!欢迎登录中报网!
今天是
反腐倡廉    
廉政聚焦
体系建设
纪检情况
 本期排行
·最高法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 涉及化
·杭州警方通报“网红遭人持刀抢劫”:嫌
·青海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张高社接受纪律审
·青海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谦接受纪律审
·安徽省铜陵市政协原副主席徐强接受纪律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

  反腐倡廉
首页 ->  反腐倡廉   
邹和良被“双开” 原四川眉山市东坡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编辑时间:2024/4/20

         据眉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纪委监委对眉山市东坡区委原常委、区总工会原主席邹和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和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他人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滥权妄为,擅自增加补偿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损公肥私,把国家财产当做“私人钱包”,肆意侵吞国有资产;贪欲膨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采取“蚂蚁搬家”方式收受财物,数额巨大;胆大妄为,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

  邹和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眉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和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眉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眉山市东坡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线留言  点击查看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案一审开庭
下一篇:董亲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辽宁省教育厅原一级巡视员、大连海洋大学原党委书记、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

版权所有:中国渎职调查报 -联系电话:00852-65557188 -联系邮箱:229339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