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渎职调查报由江西省抚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孔滨兵(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滨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孔滨兵利用担任黎川县副县长,宜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临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编: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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