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岳阳市委批准,岳阳市纪委监委对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平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平亚毫无理想信念,与组织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赃款,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滥用职权,套取巨额公款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开支,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生活腐化,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毫无纪法观念,不知敬畏,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为他人在行政许可审批、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许平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岳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岳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平亚开除党籍处分;由岳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清廉岳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y一处长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怀柔区监委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原处长吴心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心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多次违规使用领导干部专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倒卖茅台酒进行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商标评审事项,打探、泄露尚未公开的商标评审信息,多次在工作时间打高尔夫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商标评审、企业名称核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吴心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吴心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吴心旷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心旷简历 吴心旷,男,汉族,1982年7月生,安徽庐江人,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7月至2009年5月,历任工商总局法规司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9年5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工商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科员,秘书一处主任科员,秘书处(总值班室)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其间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挂任贵阳市修文县副县长) 2019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2022年7月,被免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 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6日通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孙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孙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颖身为长期担任地方党委和省直机关“一把手”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守纪法底线,审慎用权,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党纪国法,不知敬畏,贪欲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及变性、房地产开发、旅游推介、广告发布等领域大搞利益输送、权力变现,肆无忌惮收钱敛财。孙颖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颖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颖简历 孙颖,女,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文化程度。历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宗教处副处长,定安县政府副县长,定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定安县委书记,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党组纪检组组长,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正厅级),海南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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