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程岭指出,《通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直击招生入学重点问题 招生制度是国家教育事业的基本制度,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政策文件。 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深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指导各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片区。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23年,《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相继出台,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 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某些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招生入学政策,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一些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在监督备案、信息公开等方面还有待规范等。 对此,《通知》直击当前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问题,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要求各地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坚决纠正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违规行为。 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 保障特殊群体的公平受教育权是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特别强调,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为保障各特殊群体的利益,《通知》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 程岭认为,在受教育过程中,特殊群体往往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通知》的出台是保障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有力“行动”,有助于维护各个主体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 以数字化赋能阳光招生 以数字化赋能阳光招生是《通知》的又一大特点,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中,多个核心环节均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等技术优势,确保招生入学实施程序高效展开。 数字化优化招生流程方面,要求各地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引导未建设招生入学平台的县(市、区)使用省、市自建招生系统或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阳光招生子系统,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数字化赋能入学审核机制方面,要求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数字化赋能招生信息采集方面,要求规范信息采集,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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