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26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强直播带货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依规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压实平台和经营者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购物环境,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3)》有关情况。 近年来,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业态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同时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也带来了新挑战、新问题。 柳军介绍,在加强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相关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一方面,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进一步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主播的责任。 另一方面,着力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针对直播带货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尤其是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平台管理、营销行为,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牢牢守住底线。 据介绍,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查办网络违法违规案件2.7万件;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各类案件56.5万件,涉案金额28.1亿元。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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