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名女民警与家人吵架后,情绪不稳定,到看守所指使在押嫌犯将一名42岁的女嫌犯活活打死。事件发生后,渭南市有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5月12日,临渭公安分局主管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王辉予被停职;看守所所长王劲和副所长曹树让、李有良被免职。5月13日,检察机关对刘朝晖、王银巧、李友良三名涉案民警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5月30日,渭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带班民警刘朝晖。因女警王银巧在两家医院检查后均证明已怀孕,按规定未执行羁押而对其取保候审,对副所长李友良也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渭南市公安局认为这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监管人员执法简单粗暴,看守所监管任务繁重管理混乱,充分暴露出监管部门和监管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严重缺失,有关单位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起事件使监管场所长期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再次暴露出来,也引发公众对现行监管场所管理体制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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