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今天上午8时30分,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2014年10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简历
倪发科,男,1954年1月生,江苏溧水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倪发科历任中共南陵县委书记,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8年2月当选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6月4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上一篇:河北省检察院对赵山决定逮捕
下一篇: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今受审 贪腐多涉玉石等"雅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