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基层价格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任务是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当前,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时,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制约基层物价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面临的主要问题
价格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给基层价检部门执法带来困难。尽管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保证了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但地方配套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未能跟上,难以适应价格执法工作的需要,造成价格执法强制性权利削弱,使价格执法趋向“软”执法,对违法经营者的威慑力下降。
职能交叉,相关执法部门互相扯皮。由于现行的部门法律法规间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造成了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有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但一些部门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不予配合甚至经常干扰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
“三难现象”制约检查。一是调查难。突出表现是检查面越来越窄,尤其是针对一些强势职能部门及重点垄断行业,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深感力不从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价格违法主体利用科技手段,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给价格检查带来新的困难。二是处罚难。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处罚过程中,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处罚难度日益加大,处罚难以依法到位,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价格违法行为。三是执行难。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加上司法处理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不确定因素多,处罚难以执行情况经常发生。
相关建议
完善价格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要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理顺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或具体的实施意见,增加价格行政执法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在立法上赋予价格主管部门在执法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行政执法“三难”的问题。
加强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广纳贤才,根据岗位情况,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引进优秀人才,不断充实基层价格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法纪廉政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廉洁形象,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物价工作的新要求。
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组织方式。如实行纵向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上下结合,统一行动,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保证检查的成果。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应对价格违法形式多元化、行为复杂化、手段隐蔽化、部门利益化的严峻形势,价格监督检查要不断推陈出新,将账面检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举报投诉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力求检查深、细、透。
完善事前监管制度。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制裁,而是对行为进行规范。要从根本上防止、减少、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这就需要我们在价格监督检查中把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通报会”、“告诫会”、“告诫书”、“提醒函”等各类制度,引导经营者自查自律,做好事前防范,及时阻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载体,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失信惩戒制度,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增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社会效应,带动更多的经营者参与诚信建设,避免和减少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
上一篇:市委组织部一行到芦淞区建设街道检查基层党建工作
下一篇:浅析当前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