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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 中国“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题
编辑时间:2014/12/26

对于55岁的杭州人沈亦如而言,三年前意外失去独生女儿,她的人生就已经“走完了”。自那以后,她几乎没有出过门,也不愿见人,总有人和事让她意识到这个三口之家已经永远残缺。

“最怕过节。女儿走了以后,我就每天在家上网打游戏,打到凌晨三四点,醒来接着打。脑子不能空下来。不敢想后半生,老无所依让人感到绝望。”说到痛处,沈亦如双手捧着纸巾擦眼泪,但胸前领口仍然沾得泪斑点点。

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在中国,独生子女家庭被官方视为是为控制人口总量作出贡献的群体。有研究称,计划生育使中国目前的人口规模缩减了4亿,这意味着中国将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

与之相对应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步入晚年,少子时代到来、生活成本提高让“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受到现实冲击。尤其是对于沈亦如这样的“失独家庭”,精神支柱被撼动,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有力的倾斜政策帮扶,让安度余生成为他们害怕提及的话题。

与沈亦如有着相似经历的张彩霞今年56岁,家住山东临沂。今年大年初六,28岁女儿的意外去世让这位单身母亲“瞬间跌入地狱”。“唯一的女儿没了,以后老了病了走不动,谁来照顾?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张彩霞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根据国家人口发展研究战略课题组公布的调研数据,截至2007年,中国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的独生子女已近1亿人。根据一些地方计生委在研讨会中的披露,这一数字目前已经超过1亿。不过,官方数据并未公布过独生子女意外身亡或致残的家庭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缺乏心灵寄托,长期哀痛身患疾病、因病致贫,已经让不少“失独家庭”面临困境。

一个全国范围的“失独父母”QQ群的联络人“笛儿的妈妈”告诉记者,为了避免触景生情,女儿过世后,她从居住了几十年的辽宁沈阳搬到辽宁省内另一个城市,但每到过年,她还是会拖起行李箱搬到外面去住。

“不想住在家里。别人家都在团圆,自己心里就格外凄凉。”“笛儿的妈妈”说。

有些上了年纪的家长没法照顾自己,试图住养老院,却屡次被拒。清华大学的潘教授今年75岁,前两年他跑了好几家养老院,却都因为没有子女签字,缺少担保人,至今没有养老院肯收留他。

沈亦如说:“大家担忧的根源是老年生活无依无靠。归根结底还是养老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而且应当向特殊家庭倾斜。”

事实上,这些特殊的独生子女家庭已经在争取政策和法律保障。“笛儿的妈妈”告诉记者,她和百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父母在最近几年间纷纷找到计生部门,希望能由政府为他们搭建交流和养老互助的平台。

“查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其实党和国家也没有忘记我们这些特殊家庭,但是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笛儿的妈妈”说。

除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含有相关帮扶规定之外,近十年来多次有国家领导人指出,要妥善解决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子女病残、死亡等原因生活遇到困难、养老缺乏保障的问题,抓紧建立社会救助机制。

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当年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于此后向全国推行。

该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额度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记者采访接触到的来自全国各地的8户家庭中,仅有两个家庭领到了相关补助,其中沈亦如和她的丈夫现在每人每月可以领到200元扶助金,以及一次性每人5000元补偿。“如果我不是生活确实困难,也不想碰这笔‘伤心钱’,”沈亦如说。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乔晓春认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结合了当时的国情,主要是为了使人口发展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目前亟需做的是完善保障制度,“不论是对于失独家庭还是丁克家庭,政府应当做的是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在人们因为政策限制或是面临生育选择时,没有后顾之忧”。

(记者/张遥 章利新 任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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