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张亮 针对前段时间热议的雾霾问题,近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长春、吉林等地,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带队。
据了解,2012年,吉林省单位GDP能耗为0.86吨,同比下降7.36%;实施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04个,消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05万吨、2.01万吨,排放量同比下降3.97%和4.67%;每年新增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了35%左右。今年一季度,长春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8.9%,优良天数比例为48.9%。
王守臣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了解我省主要城市空气环境状况,掌握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查找和分析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要注意总结法规贯彻实施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和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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