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邢福煌
原任职务:海南省盐务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6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邢福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犯罪事实:1995年至2010年,邢福煌在担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海南省盐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个人建筑老板和盐务系统干部贿赂共计414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邢福煌给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的公职人员作的现身说法
价值观开始错位
反思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是价值观出了问题,导致是非判断发生扭曲。加之自己是“一把手”,利用职权不讲原则,没有人敢监督,最后因为贪婪而大肆受贿,走上了犯罪之路。
2011年6月,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只有几页纸的判决书犹如一块巨石压在我的心头,自尊、自由、人格全都荡然无存。面对人生的巨大转变,面对冷冰冰的铁窗、戒备森严的高墙电网,我羞愧难当——昔日的厅级干部沦为囚犯,将在铁窗里苦度漫长12年刑期。
在极度的寂寞和孤独中,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挨过了一天又一天枯燥无味的日子。切肤之痛的悔恨,让我想起辛勤劳作一生的父母,恩情难以报答,却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想起同学、朋友的殷切希望,却让他们大失所望……想起这些,我当时真是生不如死。
15年前的1995年,年仅41岁的我升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就在当年下半年,我的眼睛便盯上了因工程质量问题停建的单位职工宿舍楼,我开始潜心筹划续建宿舍楼工程。我心里明白,搞工程是一件肥得流油的差事。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的价值观开始错位了。
自制防线全线崩溃
反思自己落入犯罪泥潭,是在价值观扭曲的同时,思想上的自制防线全线崩溃导致的。自制防线一旦溃决,只要客观条件具备,在强烈的刺激和诱惑下,要想安分守己、不逾越道德底线是难以做到的。
1995年下半年的一天,海口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找到我,开门见山地说要承揽我们单位职工宿舍楼续建工程,并说要给我好处费。我答应了。第二年上半年的一天上午,工程竣工之前,蔡某送给我30万元现金。这是我平生以来收受的第一笔巨额好处费。回到家里,我的脑子一片混乱。以前我也曾遇到过这种事,但当时的我尚能克制,从没有敢越雷池一步。可这30万元的巨大诱惑使我舍不得拒绝,这让我的自制防线彻底崩溃了。当时我认为,这是他们按惯例应给的好处费,恐怕算不上受贿;再说了,这事也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自我安慰了一番后,在自欺欺人的心理支配下我很快平静了下来。
之后不久,蔡某又承建了我们公司的办公楼建设工程及装修工程。他又分两次送给我130万元。
有了这三次靠工程收钱的经历,我凭权敛财的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案发我才真正明白“一念之差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的真实含义。
掩耳盗铃的侥幸心理作祟
反思自己自制防线的溃决,罪魁祸首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作祟。如今我明白了,一旦侥幸心理取得了主导地位,具备了支配力量,一个人就会掩耳盗铃,驱使自己离经叛道、违法犯罪。
我在海南省盐务局当局长的近4年间,采取的是“当官不打送礼人”的思路,工程老板送几十万元要收,盐务局系统干部送几万元也照收。无休止的贪欲驱使我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也使得盐务系统送礼成风,败坏了风气。我收受盐务系统干部的礼金大约21.4万元。
说实话,我的人生经历不可谓不辉煌。我17岁参军,21岁入党,凭着自己的勤奋努力,28岁就当上了原海南自治州人民银行副行长,41岁成为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该公司主政的10多年时间里,我为海南最大的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了不小的贡献。53岁当上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算得上是一个有着36年党龄、正直壮年的领导干部,人生和事业正处黄金时期。然而,我最终因价值观扭曲,自制防线崩溃,侥幸心理驱使,而走上了受贿犯罪道路。如今,真是悔不当初,痛心疾首。可后悔已经没有用了。我唯有踏踏实实地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走向新生。
【旁白】邢福煌无论是在海南高速还是在省盐务局,都身兼数职,既是党委书记又是总经理,是名副其实的党政“一把手”。邢福煌一案再次说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规范“一把手”的用权制度,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时效性,使“一把手”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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